九三學社江蘇畫院章程
一 總 則
第一條 “九三學社江蘇畫院”是以有較高書畫藝術造詣的九三學社江蘇省社員為主體組建的藝術活動機構,畫院立足本社,面向社會,弘揚中華民族文化精神,加強與社會各界之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促進江蘇文化藝術事業的繁榮與發展,本院隸屬于九三學社江蘇省委員會。
二 宗 旨
第二條 本院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響應中共十八大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號召,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法規,遵守《九三學社章程》。
第三條 廣泛開展社內及海內外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活動,為活躍和繁榮書畫藝術事業、提升江蘇文化藝術事業的繁榮做出貢獻。
三 職 能
第四條 構建社內外書畫交流平臺,組織舉辦書畫作品展覽、觀摩和書畫藝術采風、筆會、講座、創作等,舉辦高層次書畫研討,擴大九三學社的社會影響。
第五條 積極組織畫院畫家參加社會公益活動。
四 組 織
第六條 畫院設院長一名、副院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分別負責書畫專業、策劃宣傳、組織聯絡等事務。常務理事會為本院決策機構,院委會具體負責實施。
第七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本院章程;
二、審議年工作報告和財務狀況;
三、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四、審議聘請顧問和書畫研究員人選;
五、選舉本院院長、副院長。任命秘書長;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審議和通過本院工作報告;
二、執行本院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
一、審議和通過本院工作報告;
二、執行本院工作方針和工作任務;
三、選舉本院常務理事;
四、討論通過本院其它重要事項。
四、討論通過本院其它重要事項。
第九條 理事的權利:
一、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有在本院網站或經推薦在九三系統刊物、網站上發表作品的權利;
三、有對本院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權;
三、有對本院工作提出意見、建議權;
四、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有要求社的組織給以關心和幫助的權利。
五、無正當理由,長期不參加本院的活動,經院委會討論通過,可終止理事職務。
第十條 理事的義務:
一、遵守本院章程,執行本院決議,維護本院聲譽;
二、積極支持和參與本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
一、遵守本院章程,執行本院決議,維護本院聲譽;
二、積極支持和參與本院組織的各項活動和社會公益事業;
三、為保證畫院正常運營及參加公益活動的正常進行,每年每位書畫家需提供畫院至少二幅作品。(書法作品不少于四幅)
四、參加涉外文化交流活動時,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和紀律。
第十一條 由院務會研究聘請藝術界知名人士為顧問(可不限于本社社員),以提升畫院的社會影響力。
第十二條 本院理事會議原則上五年召開一次,由上一屆院務會議負責召集。院務會議貫徹執行常務理事會議決議的重大問題。
第十三條 院務會議可以決定院理事會成員的個別增補和變更,增聘有關人士擔任本院名譽職務。擔任本院名譽職務的人士可應邀參加有關會議。
五其 他
第十四條 經費來源:
一、有關人士和單位捐贈;
二、本院開展書畫創作和交流活動產生的效益;
三、其他收入。
一、有關人士和單位捐贈;
二、本院開展書畫創作和交流活動產生的效益;
三、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成立大會之日起生效,可根據情況進行補充修訂,未盡事宜解釋權歸本院院務會議。
上一篇:沒有了
